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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進口食品就不得不提到進口食品標簽的問題,對于食品標簽國家有明確的法律和法規。進口食品咨詢熱線:400-820-7013
說到
進口食品就不得不提到進口食品標簽的問題,對于食品標簽國家有明確的法律和法規。
2018年10月9日,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問答》,從基本常識、生產經營許可、標簽標識、特殊食品、進口食品、虛假宣傳、欺詐銷售及廣告審查與監管、非法添加及檢測等方面,對整治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等進行了系統梳理,整理了其中食品標簽標識的部分供大家參考使用。
1.預包裝進口食品標簽中應當標明哪些事項?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六十九條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標識通則》(GB29924-2013)的規定,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營養標簽[能量、核心營養素(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
(十)特殊膳食食品的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
(十一)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
2.哪些情況下預包裝進口食品標示內容可以豁免?
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食用食品標簽通則》(GB13432-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標識通則》(GB29924-2013)的規定,下列情況可以豁免標示內容:
(一)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味精。
(二)當預包裝食品包裝物或包裝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積小于10cm2 時,可以只標示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者(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
(三)下列預包裝食品豁免強制標示營養標簽:
—生鮮食品,如包裝的生肉、生魚、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飲料酒類;
—包裝總表面積≤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積≤20cm2 的食品;
—現制現售的食品;
—包裝的飲用水;
—每日食用量≤10 g 或10 mL 的預包裝食品。
信息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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