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海供應鏈·一站式食品進口供應鏈服務
400-803-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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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通常為境外化妝品品牌擁有者。在華申報責任單位
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通常為其授權的境內銷售企業。
1.授權在華申報責任單位進行產品備案/注冊申報;
2。在申請企業所在地進行授權書簽字屬實公證。
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在單位所在地進行接受授權公證
03向CFDA申請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備案及申請用戶名及密碼。
04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備案成功,CFDA發放用戶名及密碼。
耗時估計:自準備資料起至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備案成功需時約1個月
1.我公司審核配方、產品包裝,編寫送檢資料,送CFDA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
2.檢測機構檢測,需時2個月
是:(取得合格的檢測報告,準備下一階段申報資料)
否:更換樣品重新檢測,檢測費需另付。檢測不合格可能對產品申報產生負面影響。
1.整理、完善申報資料,遞交CFDA受理中心。
2.資料通關形式審核,CFDA受理中心出具受理通知書(需時5個工作日)
3.化妝品評審中心審評(需時20個工作日)。
注:每月10號之前受理的產品,參加當月的產品審評會。
4.需要補充或修正材料的,CFDA發出補正意見,補正后需再次上會。
5.國家食品許可司化妝品處再次審核(需時20個工作日)。
6.制證、發證(需時10個工作日)。
提交申報資料原件1份
進口化妝品申報資料原件應由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逐頁加蓋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公章或騎縫章。
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使用明顯區分標志,按規定順序排列,并裝訂成冊。
使用中國法定計量單位。
申報內容應完整、清楚,同一項目的填寫應當一致。
所有外文(必須使用外文的除外)均應譯為規范的中文,并將譯文附在相應的外文資料前。
說明終止申報及再次申報的理由,不予行政許可后再次申報的,應提交不予行政許可(變更/延續)決定書復印件。
產品配方應提交文字版和電子版。
文字版和電子版的填寫內容應當一致。
生產和銷售證明文件、質量管理體系或良好生產規范的證明文件、產品技術要求電子版應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化妝品行政許可網上申報系統填寫。
一、受理:國家行政受理服務中心自收到申報資料后,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二、行政許可決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應當在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20日內不能做出決定的,可以延長10日,并出具《行政許可決定延期通知書》,將延期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送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應當自作出藥品注冊審批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頒發、送達有關行政許可證件。 注:以上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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